重 點 公 告 |
專線:
02-2567-5665分機122 曾小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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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起人:偉仔 |
發起時間:2009.08.28 |
問題主題:拋棄繼承
越南新娘已取得本國國籍後死亡,其配偶及子女欲辦理拋棄繼承,請問是否須通知其越南之繼承人,如需通知該如何辦理? |
回覆者:現代地政聯盟總部 [email protected]
回覆時間:2009/9/4 |
本則疑難問題已回復至詢問者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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