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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起人:LINE群組問題   發起時間:2021.04.20
問題主題:協議分割時其一繼承人分割為零的問題?
1.協議分割時其一繼承人分割為零的問題?
2.債權人可以怎麼辦?
3.行使撤銷權?
4.依民法第244條之債權人行使撤銷權之後,產權會回復所有權至<公同共有>繼承人名下?
5.若回復至公同共有,債權人又不能拍賣公同共有?還是回復至被繼承人名下?
6.如何向其它繼承人請求?
7.我記得上課曾提及,債權銀行 亦可以向其它繼承人以連帶保証為由,要求其它繼承人還款? 不知法源依據在那裡?
8.甲乙丙丁四繼承人,分割為零的繼承人為丁,負債800萬,繼承人甲、乙、丙分割繼承後分得的資產每人只200萬(合計600萬),債權人可以代位丁向甲、乙、丙主張債權嗎? 9.若可以代位主張,丁不足800萬的剩餘部份,債權人可以依然向 甲、乙、丙自有財產繼續求償嗎?
10.因協議分割為零,丁的800萬負債就落在 甲、乙、丙三人身上嗎?

回覆者:現代地政聯盟總部 [email protected]   回覆時間:2021/4/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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