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 點 公 告 |
專線:
02-2567-5665分機122 曾小姐 |
|
|
發起人:LINE群組問題 |
發起時間:2021.10.18 |
問題主題:外國人繼承
1.被繼承人死亡,繼承人中有一子女為新加坡人(已放棄中華民國國籍)。現要辦理繼承,新加坡人要準備什麼文件証明呢? 2.新加坡護照影本.國內手抄戶籍及海外授權書? 3.新加坡護照影本有需駐外代表處認證嗎? 4.有需要辦理外籍人士基資表嗎? 5.如果繼承後出售不動產,又要準備什麼文件呢?同上嗎? 6.放棄中華民國國籍的國民,應該是視同外國人,房地合一稅是屬於境外個人課稅? 7.如果是繼承取得可比照適用新.舊制嗎?如果是舊制財產交易所得,是依「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」報繳綜合所得稅?
|
回覆者:現代地政聯盟總部 [email protected]
回覆時間:2021/10/18 |
本則疑難問題已回復至詢問者之
電子信箱
會員請至會員專區【疑難解答】
|
現代地政代書聯盟隨時掌握最新最快不動產資訊
總公司: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52號13樓
(加盟熱線: 02-25675665 )
http://www.landagent.com.tw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