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/4/24
回雜誌首頁 雜誌訂閱 聯絡我們
雜誌文章投稿 物價指數表 現代地政關係企業
各期文章查詢 交通位置
訂戶登入
帳號
密碼
 
本 期 廣 告

重 點 公 告

專線:
02-2567-5665分機122 曾小姐

【回上一頁】 回疑難解答目錄
發起人:LINE群組問題   發起時間:2022.01.24
問題主題:信託財產
1.不動產的信託委託人為甲夫(持分1/2)與乙妻
(持分1/2),信託受託人為甲夫之母月
2.請問信託存續期間,委託人間可否持分移轉
(夫妻贈與)?
3.還是需先終止信託回復所有權後,甲乙間才能辦理夫妻之間的持分贈與移轉?
4.終止信託後,甲夫和乙妻的不動產取得日認定是否有符合「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」第四點中「以房屋、土地為信託財產,嗣因信託行為不成立、無效、解除或撤銷而塗銷信託登記,該房屋、土地所有權回復登記於委託人名下,為委託人原取得房屋、土地之日。

回覆者:現代地政聯盟總部 [email protected]   回覆時間:2022/1/24
本則疑難問題已回復至詢問者之 電子信箱
會員請至會員專區【疑難解答】
現代地政代書聯盟隨時掌握最新最快不動產資訊
總公司: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52號13樓
(加盟熱線: 02-25675665 )
http://www.landagent.com.tw
Copyright c 2000 Landagent Magazine. All Rights Reserved
社址: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52號13樓 雜誌訂閱專線:02-25675665 分機1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