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 點 公 告 |
專線:
02-2567-5665分機122 曾小姐 |
|
|
發起人:LINE群組問題 |
發起時間:2022.04.29 |
問題主題:宗教法人登記
1.山坡保育地的農牧用地(耕地),於民國94年9月農舍建築(廟方出資興建)完成之後,一直都供私人寺廟(未完成法人登記)使用,於法不能登記予私法人。 2.若日後{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}(現為草案,尚未立法通過)通過實施時,是否可以更名登記予寺廟團體,或者目前該如何給予寺廟保障?
|
回覆者:現代地政聯盟總部 [email protected]
回覆時間:2022/4/29 |
本則疑難問題已回復至詢問者之
電子信箱
會員請至會員專區【疑難解答】
|
現代地政代書聯盟隨時掌握最新最快不動產資訊
總公司: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52號13樓
(加盟熱線: 02-25675665 )
http://www.landagent.com.tw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