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代地政雜誌與其他十家學術性刊物,經內政部於94年11月14日以台內地字第0940071057號函,公告為『辦理不動產估價師專業訓練機關(構)學校團體及專業訓練或與其相當之證明文件可辦法』第11條第1款中所稱『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刊物』,可折算專業訓練時數,歡迎不動產估價師踴躍投稿 投稿專線: 02-2567-5665分機122 曾小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