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/4/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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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起人:LINE群組問題   發起時間:2020.08.03
問題主題:繼承財產房地合一稅之主張
1.繼承配偶的財產
於適用房地合一稅之新制時
2.有沒有什麼辦法,可以主張用原取得成本來認列?

回覆者:現代地政聯盟總部 [email protected]   回覆時間:2020/8/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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