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 點 公 告 |
專線:
02-2567-5665分機122 曾小姐 |
|
|
發起人:江代書 [email protected] |
發起時間:2020.11.21 |
問題主題:建物使用執照於80年9月發照,起造人是否勿須基地所有權人同意申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?
依現行「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法令補充規定」第28點規定略:『中華民 國八十五年六月四日前領得建造執照之建物,得依修正前之規定辦理所有 權第一次登記。』,另查內政部於81年5月30日訂頒前揭補充規定第15條 規定「申請人為建築執照或使用執照之起造人者,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 登記時,勿須基地所有權人同意。」,前條於93年8月20日修正刪除。 本建物是2層1棟1戶,起造人為基地所有權人之子,目前基地所有權人死亡 辦理繼承登記為兄弟姊妹共有,起造人得否持80年9月核發建物使用執照申 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。
|
回覆者:現代地政聯盟總部 [email protected]
回覆時間:2021/1/29 |
|
現代地政代書聯盟隨時掌握最新最快不動產資訊
總公司: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52號13樓
(加盟熱線: 02-25675665 )
http://www.landagent.com.tw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