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 點 公 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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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-2567-5665分機122 曾小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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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起人:小葉 [email protected] |
發起時間:2021.01.04 |
問題主題:指定於本人死亡後給付繼承人以外之三人之身故受益理賠金性質
某甲未婚無嗣父母均已亡故,今甲以本人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,並指定於本 人死亡後給付繼承人以外之三人(即侄女)為身故受益人,請問此類人壽保險 理賠金是否應計入遺產總額,計徵遺產稅、抑或是有其他稅賦負擔呢? |
回覆者:現代地政聯盟總部 [email protected]
回覆時間:2021/1/2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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