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 點 公 告 |
專線:
02-2567-5665分機122 曾小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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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起人:LINE群組問題 |
發起時間:2021.04.20 |
問題主題:房地合一稅2.0
1.房地合一稅2.0上路後,未能提供費用證明文件情形,只能以成交價3%作為費用,上限新台幣30萬。 2.預售屋轉讓換約也適用 3% 作為費用嗎? |
回覆者:現代地政聯盟總部 [email protected]
回覆時間:2021/4/20 |
本則疑難問題已回復至詢問者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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