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 點 公 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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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-2567-5665分機122 曾小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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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起人:LINE群組問題 |
發起時間:2021.05.28 |
問題主題:公設地移轉免贈與稅
1.公共設施保留地,因夫妻間、直系血親間的贈與而移轉,免納贈與稅 2.但是如果贈與後再行出售,會補課贈與稅嗎?有相關解釋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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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者:現代地政聯盟總部 [email protected]
回覆時間:2021/5/28 |
本則疑難問題已回復至詢問者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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