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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-2567-5665分機122 曾小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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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起人:LINE群組問題 |
發起時間:2021.08.23 |
問題主題:遺囑繼承
一.遺囑人甲有房地一棟,權利範圍全部,預立遺囑百年後將房地所有權權利範圍:1/2遺贈給女婿C,權利範圍:1/2指定由長男B繼承取得。 二.將來辦理移轉登記時,程序上應先辦理 1.遺囑執行人登記,2.遺囑繼承登記,由B取得房地1/2,3.遺贈登記,由C受遺贈取得房地1/2。 請問: (一)辦理遺囑繼承登記時,由B繼承取得房地1/2,那麼另1/2是否由配偶乙及B、D、E各繼承取得1/6、1/6、1/12、1/12?(B合併持分:4/6) (二)辦理遺贈登記時,再由配偶乙及B、D、E各移轉1/6、1/6、1/12、1/12給C,由C取得房地1/2? (三)以上規劃是否正確可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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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者:現代地政聯盟總部 [email protected]
回覆時間:2021/8/23 |
本則疑難問題已回復至詢問者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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