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 點 公 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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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-2567-5665分機122 曾小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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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起人:LINE群組問題 |
發起時間:2022.01.24 |
問題主題:優先購買權
1.甲為未保存登記建物(a屋)之起造人,其建物座落在(b基地)上。 2.乙及丙為b基地之所有權人,持分各為1/2。 3.乙之登記順序早於丙。 4.甲將A屋出售於丙,試問:乙是否有優先購買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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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者:現代地政聯盟總部 [email protected]
回覆時間:2022/1/24 |
本則疑難問題已回復至詢問者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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