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 點 公 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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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-2567-5665分機122 曾小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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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起人:LINE群組問題 |
發起時間:2022.06.28 |
問題主題:舉証的義務與權責
1. 納稅義務人的舉証的義務與權責是什麼? 2. 繼承人已被除戶且在台居留天數未滿 183 天 (為非境內居住人) 不滿二年今即出售繼承之不動產 (被繼承人105年後取得),房地合一稅適用45%或20%? 3. 夫妻財差請求權,結婚到一方死亡財產起迄計算點之認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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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者:現代地政聯盟總部 [email protected]
回覆時間:2022/6/28 |
本則疑難問題已回復至詢問者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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