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/4/29
回雜誌首頁 雜誌訂閱 聯絡我們
雜誌文章投稿 物價指數表 現代地政關係企業
各期文章查詢 交通位置
訂戶登入
帳號
密碼
 
本 期 廣 告

重 點 公 告

專線:
02-2567-5665分機122 曾小姐

【回上一頁】 回疑難解答目錄
發起人:LINE群組問題   發起時間:2023.07.13
問題主題:耕地為保全耕地所有權移轉之請求權,可否申辦預告登記?
1.甲乙丙三人於89年1月4日農發條例修正施行後,繼承耕地持分各1/3(原因發生日106年,登記原因分割繼承),其中乙將自己的持分全部贈與給其子1人,未增加人數或变動各別原持分。
2.是否仍適用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一項第三款得分割為單獨所有?
3.耕地為保全耕地所有權移轉之請求權,可否申辦預告登記?

回覆者:現代地政聯盟總部 [email protected]   回覆時間:2023/7/13
本則疑難問題已回復至詢問者之 電子信箱
會員請至會員專區【疑難解答】
現代地政代書聯盟隨時掌握最新最快不動產資訊
總公司: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52號13樓
(加盟熱線: 02-25675665 )
http://www.landagent.com.tw
Copyright c 2000 Landagent Magazine. All Rights Reserved
社址: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52號13樓 雜誌訂閱專線:02-25675665 分機1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