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重 點 公 告 |
專線:
02-2567-5665分機122 曾小姐 |
|
|
| 發起人:張耀仁 [email protected] |
發起時間:2024.10.23 |
問題主題:房地合一稅
父100年買入土地,106年11月死亡,母於107年7月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登 記完畢,又母於110年1月死亡,子繼承後於112年6月賣出登記完畢,請 教: 1、適用新制或舊制? 2、如為新制,適用35%、20%或15%(連續繼承函釋)?
|
| 回覆者:GPT5.1
回覆時間:2025/12/19 |
|
|
|
現代地政代書聯盟隨時掌握最新最快不動產資訊
總公司: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52號13樓
(加盟熱線: 02-25675665 )
http://www.landagent.com.tw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