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 點 公 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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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-2567-5665分機122 曾小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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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起人:LINE群組問題 |
發起時間:2024.11.12 |
問題主題:履約保證機制
"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履約保證機制補充規定", 二、(三)1.提供擔保與被擔保業者之公司代表人不得為同一人,且不得具有配偶及一等直系血親關係。 若代表人為二等親,但該公司之股權由一等親、配偶等人持有股權,有沒有關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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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者:現代地政聯盟總部 [email protected]
回覆時間:2024/11/12 |
本則疑難問題已回復至詢問者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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