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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-2567-5665分機122 曾小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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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起人:LINE群組問題 |
發起時間:2023.06.20 |
問題主題:有一地號已屬住宅區,數十年來仍做農作,申請出「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」申請扣除該筆之土地現值?
請問 1.遺產稅案件,有一地號已屬住宅區 2.數十年來仍做農作至今 3.土地使用分區證明,未有如下之記載 (1)依法應完成之細部計畫尚未完成,未能准許依變更後計畫用途使用者 (2)已發布細部計畫地區,都市計畫書規定應實施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,於公告實施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計畫前,未依變更後之計畫用途申請建築使用者 4.是否即無機會依農發條例第38條之1申請出「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」申請扣除該筆之土地現值? |
回覆者:現代地政聯盟總部 [email protected]
回覆時間:2023/6/20 |
本則疑難問題已回復至詢問者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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